《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规公示(医院专用)

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本医院就各类信息发布、宣传推广及官网内容发布作出如下合规说明:

一、总体合规要求

本医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医疗广告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合法、真实、客观、科学的宣传原则,任何以医院名义进行的对外宣传均不得涉及医疗广告禁止内容,不得误导公众,不得暗示或承诺诊疗效果。

二、医疗广告核心禁止条款(依据《广告法》第十六条)

1. 不得在宣传中表示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功效、安全性或者作出疗效保证,不得使用“根治”“包治”“100%有效”“安全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表述。

2. 不得介绍疾病治愈率、有效率等疗效数据。

3. 不得与其他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功效、安全性或任何形式的优劣比较。

4. 不得利用患者、医务人员、科研机构、形象代言人等作推荐、证明。

5. 不得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特殊类广告限制(依据《广告法》第十五条)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2. 戒毒治疗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3. 处方药仅可在规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本院官网不发布处方药广告。

四、广告标识与发布规范

1. 官网及所有宣传平台不得以新闻报道、科普文章、健康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2. 如确需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广告中显著标注医疗机构名称及审查证明文号。

3. 广告内容必须与批准内容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五、医院信息发布边界

1. 允许发布的信息包括:医院基本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医院基础信息,以及就医流程、服务规范、健康科普知识等。

2. 禁止发布的信息包括:疗效承诺、治愈率数据、具体诊疗方法介绍、药物或技术推广、患者案例、医生形象背书、对比性宣传、夸大或虚假宣传等可能构成医疗广告违规的内容。

六、违规责任

医院如违反《广告法》发布相关宣传内容,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罚款、整改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责任,并按要求接受监管部门检查。

七、合规承诺

本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广告合规审查机制,对官网、公众号、宣传物料等实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确保所有宣传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