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制订信息公开目录的程序与体制,纳入医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院务公开工作,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公开制度和流程。
2、院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向社会、服务对象、本单位职工公开。
3、院务公开的内容明确,至少有以下项目:医院重大决策事项、运营管理、人事管理、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4、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质量、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便民措施、集中采购招标、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5、通过医院网站、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单位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设施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并对公开方式与内容进行效果评价和社会评价调查。
6、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7、有多种形式方便职工获取公开的信息,鼓励职工监督院务公开工作,通过座谈会、网络信息交流、职代会等多种途径听取职工意见,鼓励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改进医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