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护理进修(基地培训)人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护理相关基地培训及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在确保临床护理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为来我院进修及参加基地培训的护理人员提供更好学习指引,现依据我院相关管理要求,制定护理进修(基地培训)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招生条件:                                                        

来本院进修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1.选送单位等级:为确保进修质量,原则上派遣单位需具二级及以上等级。

2.学历及资历要求:原则上只接纳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申请专科进修需为从事相应专科护理工作三年以上的注册护士。基地培训学员需满足相关基地对学员学历及资历要求。本院主导招收的基地学员,须经护理部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基地培训。

3.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不接受怀孕、哺乳期人员。                              

二、申请须知:

1.如需前来进修学习(基地培训),请至我院官网下载并填写好《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相关内容。(如审核通过后经所在单位盖章,报到时携带纸质档至我院。      

2.以上内容完成后,手机端报名扫描以下“护士进修申请二维码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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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护理部将结合本人的需求和意愿及进修专科具体工作安排进修科室。故必须提前至少一个月(例如:申请9月份进修,建议在81前)提交进修申请表,完成预申请。

4.进修期限选择:护理管理及教育可选择1个月及以上进修期限。临床专科护理及高级临床专科护理只接受3个月及以上进修期限

5.通知书发放:如各位进修人员的进修资格符合要求,进修报到通知书将会在计划进修月份前10天左右发送至您预留的邮箱中。                     

6.具体报到时间一般为当月的一号(除周六日),具体时间以邮箱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

7.进修计划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院护理部。

8.医院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路166号,盐城市人民南路 66号。                                     

咨询部门: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

咨询邮箱:ycsyyhljxpx@126.com 

 

三、进修(培训)费用:依据我院教育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进修类别及时间安排表:

               进修类别及时间安排表(表一)

进修类别

进修时间

进修内容(具体内容根据进修目标)

护理管理

(护理部主任)

1个月及以上

在护理部及部分护理单元进行护理管理知识培训学习。

护理管理(护士长)

1个月及以上

在指定护理单元进行病区管理、护理质控、教学培训等管理知识培训学习。

护理教育

1个月及以上

参照护理管理(护士长),侧重护理教育。

临床专科护理

3个月及以上

在指定专科护理单元进行专科护理进修。

高级临床专科护理

3个月

按指定临床高级专科护士进修计划进修(糖尿病护理、伤口/造口、中医特色门诊、血液净化中心等)

五、请假:

1.在进修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并经批准,离院前做好交接班,如无假脱岗将通知进修人员终止进修!

2.进修护士请假需履行书面请假制度,不得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一天内由进修科室护士长审批,三天内由护理部审批。三天以上事假,必须原单位书面证明,经进修科室护士长同意转呈护理部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病假需出具我院病假证明。

六、管理事项:

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着装规范,佩带工作牌。进修人员应按期完成进修学习任务,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否则不予办理进修结业鉴定。

2.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如不遵守我院的护理操作常规或因为服务态度差,而造成医疗纠纷或不良影响的,被病人或其家属投诉,经查实者,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告知选送单位。

3.进修人员或基地学员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相关操作,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进修者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将视情形取消本院的进修资格,并承担相应处罚(参考我院职工处罚规定),并向选送单位进行通报。

4.我院暂不具备提供住宿条件,食宿自理。

5.进修人员来院后如不服从医院相关管理要求,进修科室护士长可提出建议,经护理部批准,可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具体要去如下:

5.1 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或延长学习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进修时间的,应由所在单位护理部同意并发函报我院护理部备案,原则上提前结束者不发进修证书。

5.2 我院不接收怀孕、患有精神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影响正常医疗护理活动的进修人员,如发现隐瞒情况,则终止进修学习并告知选送单位。

5.3 进修人员在本院进修期间如发生医疗事故或损害本院相关利益情况,则及时告知警方介入。情况严重则通知选送单位前来处理,并取消进修资格。

6. 进修期间请尊重本院知识产权,请勿私自拷贝本院的书面资料。

7. 为了保证进修的效果,原则上每个护理单元同期接收不超过2名专科护理进修人员。(基地学员除外)

七、结业事项:

1、进修训练结束时,进修护士均需在《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上完成自我小结。由科室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科室护士长审核签名。

 

 

 

 

 

 

附: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来院进修(基地培训)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