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水工材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人:招标采购中心
  • 时间:2024-04-12

一、招标公告第2.1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更正为: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

二、招标公告第2.2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7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更正为: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7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公告第3.1条: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2日18时,更正为:投标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18日18时。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