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招标采购中心
- 时间:2023-05-05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项目服务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
3、审计服务范围: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含工程、货物采购及服务)结算审核服务。
4、服务时间要求:
结算审计服务时间要求:
项目投资额 |
初审结果提交时限(日历天) |
正式结果提交时限(日历天) |
作业时限合计 |
10万元以下 |
5 |
5 |
10 |
10万元-50万元 |
10 |
5 |
15 |
50万元-100万元 |
15 |
5 |
20 |
100万元-300万元 |
20 |
10 |
30 |
300万元-500万元 |
25 |
15 |
40 |
500万以上-1000万元 |
30 |
20 |
50 |
1000万元-3000万 |
50 |
10 |
60 |
3000万元以上 |
酌情考虑,不得大于120日历天 |
(1)作业时限起始时间为中标人收到资料2日内检查资料完整性,如资料不全需列出具体清单报招标人。
(2)初审结果作业时限终止时间为:中标人提交待复审初审结果表之日。
(3)审核意见及结果,书面报送招标人。
以上时间已包含除春节以外的所有节假日时间。若非招标人原因,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每逾期一天,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扣除2000元/天违约金,延误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因审核时间延误对招标人造成重大影响的,招标人有权保留进一步对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5、质量要求:
5.1 初步成果文件应包含:编制说明、现场勘察记录、经复核的工程计算底稿、初步组价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核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点;中标人初步成果文件不得随意应付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计算,若经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认真计算,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初步成果文件,同时对中标人扣除5000元/次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5.2 最终成果文件应包含:双方确认后的核定单、中标人内部三级复核、审定报告书、编制说明、核增核减明细、现场勘察记录、经核对的工程量计算底稿、组价文件、造价部门出具的争议答复(如有);
5.3 中标人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前应将全套资料报招标人复核,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出具报告盖章;
5.4 中标人需对出具的最终成果文件质量负责,最终成果文件经招标人复核:若单位工程出现5条清单及以上错误且单条清单经复核(单条清单总价复核前后对比)总价误差大于10%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5000元处罚;若单位工程出现10条清单及以上错误且单条清单经复核(单条清单总价复核前后对比)总价误差大于20%的,招标人有权扣除所有审计费,同时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5.5 经审计局复审(如有),由一审单位提供审计局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负责全过程对接。如一审审计金额和审计局复审金额有较大出入,导致招标人出现超付工程款等问题,超付金额由一审单位补缴给招标人,并负责向审计局解释原因,并承担相应责任,减少或消除对招标人带来的影响。
对于1000万元以上工程,在政府审计复审时,误差率≤0.8%,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误差率>0.8%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误差率≥1.0%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招标人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对于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工程,在政府审计复审时,误差率≤1.0%,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0%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5%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招标人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对于100万元以下工程,在政府审计复审时,误差率≤1.5%,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5%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2.0%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招标人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5.6 招标人对中标人初步或最终成果复查发现问题,经中标人确认后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调整的,扣除2000元/次违约金;
5.7 中标人核对人员如不接受招标人考核、无故缺席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核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000元违约金。
6、本次招标共确定三家服务单位,具体服务任务以招标人分配任务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6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2.1 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需配备土建、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2.3 项目组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最终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进行调整,所有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挂职。
3、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3A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15-89803566、13921809379)行政服务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15-6669802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