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碎石机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人:招标采购中心
  • 时间:2022-11-10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碎石机房装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碎石机房装修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人民南路66号)。

3、招标规模:工程造价约7.4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碎石机房装修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质保期2年。必须达到国家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医用电子加速器卫防护标准》《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等的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通过卫生、环保部门预评价、防护检测及竣工验收等环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确保主要设备、材料(防辐射材料、防辐射门窗等)应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1110日至202211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紫薇广场C7)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人民南路66

联系人:沈剑

  话:186620817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