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招标采购中心
- 时间:2021-11-02
为进一步规范、高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我院招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拟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入围遴选,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招标代理公司,建立我院采购代理机构库。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招标内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入围遴选(医疗设备类)。
2、遴选数量:3家。(其中南京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组织招标必备的场地及设备设施的≥1家)
3、服务时间:三年。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专业的开标、评标场所,具有与本项目招标代理相适应的技术专家,能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进行;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入选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机构代理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6、代理商特定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格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
同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
(1)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2)具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提供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代理商提供拥有编制磋商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承诺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项目指定专人负责;
提供拟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项目服务的团队介绍及成员从业资格证明;
提供为上述团队成员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代理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提供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8、代理商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代理商应具有的场地和设备设施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开评标场所(含设备设施)的照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 9 日止,工作日期间每天9:3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人民南路66号,门诊楼四楼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515-66696855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