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总务处
- 时间:2020-10-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及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工程结算审核及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服务地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盐城市儿童医院。
3、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总造价约4000万元。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工程结算审核及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内容如下:
4.1 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4.2招标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如有资格预审项目);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及时、主动、有效、稳妥的跟踪解决招标后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减少投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2.1项目组拟派人员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人员数量、专业根据项目服务需要配备。
④工程审计服务与招标代理服务人员互不兼职。
2.2 项目组组成人员驻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
3、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 年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2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7.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5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8、根据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原则,“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10月31日至2020年11月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造价二部(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05室)。
3、联系电话: 刘永杰,0515-69057406;手机:13626222271 。
六、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时间: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