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医用隔帘、窗帘、遮阳卷帘及浴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人:总务处
  • 时间:2020-03-27

一、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医用隔帘、窗帘、遮阳卷帘及浴帘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工作。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医用隔帘、窗帘、遮阳卷帘及浴帘采购项目

3.2工程地点:盐城市毓龙西路34号。

3.3招标范围: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医用隔帘、窗帘、遮阳卷帘及浴帘采购、安装以及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采购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3.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本次招标范围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4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日,则为2019年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磋商”。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10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金仁甫

联系电话:0515-8850101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荣艳

联系电话:0515-68037830

 

 

日期:2020年3月27日